
上海市相关部门近期对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于2025年3月11日发布相关说明。此次修订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房屋管理局、市电力公司、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上海投资咨询公司等多家单位共同研究制定。
修订后的办法在多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具体包括:
在换电站支持方面,进一步提升了对公共服务领域换电站的补贴力度。其中,通用型和非通用型换电站设备补贴比例分别由原来的30%和15%上调至40%和20%。
针对共享充电桩示范小区的设备补贴,由原先的50%下调为30%。
对于出租车充电示范站以及“慢改快”改造示范项目,原定的30%设备补贴将不再继续发放。
此外,有关小区智能桩的每户300元改造补贴、以及智能车网充放电互动示范项目的30%设备补贴,已从本办法中移出,将结合其他相关政策另行研究安排。
关于度电补贴标准,修订后的办法明确了两个阶段的退坡安排:即2024年至2025年为第一阶段,2026年及以后为第二阶段,逐步降低补贴水平。
对于新旧办法之间可能出现的补贴标准差异问题,政策规定:自2025年4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在此过渡期内,如原办法所规定的补贴标准高于新办法,仍按原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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