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汽研主办的《智能网联汽车交通事故保险赔偿判定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启动会在北京召开。该标准旨在解决智能网联汽车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的问题,并为保险公司提供赔偿判定规则。会议介绍了标准立项的必要性、拟解决问题以及保险赔偿判定规则等内容。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规定,在辅助/自动驾驶中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方式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驾驶人进行处理;完全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在无驾驶人期间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情形时,车辆所有人和管理人需承担责任。
此外,《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还规定了因智能网联汽车存在缺陷造成损害时,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管理人需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请求赔偿。
这一系列法规和规范都反映了当前对智能网联汽车交通安全和责任划分的关注度不断提升。我们期待这些规范能够进一步完善智能网联汽车市场的发展,并保障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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