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2月18日,张先生以16.4万元的价格从一家二手车公司购入一辆二手汽车。销售方承诺该车未曾发生事故、未被水泡、未经过火烧处理。然而到了2023年9月,张先生得知该车曾在2022年11月发生过一起交通事故,虽然车辆本身未受到损坏,但事故中造成了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随后,张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因重大误解而请求撤销购车合同,要求退还购车款并获得相应赔偿。
张先生表示,尽管车辆在事故后仍能正常使用,也未出现结构性损伤,但基于社会普遍认知,该车辆的价值和市场接受度已明显降低。该起事故直接关系到车辆的历史背景,显然会影响购买决定。他强调,自己在购车时并不知晓这一情况,属于重大误解的情形,因此双方之间的交易应予以撤销,并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对此,二手车公司表示,在出售该车辆时他们同样不知晓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公司认为车辆并无质量问题,技术性能正常,不应仅因一起非自身原因导致的事故而撤销交易。
法院审理后认为,车辆确实曾涉及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但事故并未对车辆结构造成影响,严格意义上不属于“事故车”。不过,此事件显然会对车辆的市场价值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在销售过程中虽无故意隐瞒行为,但在车况核查方面存在疏漏,未尽到应有的审查义务,导致提供的车辆信息不完整,从而引发买方误判。
从消费者角度出发,此类事故所涉人身伤亡的事实,显然超出普通认知中“无事故”的范畴,足以影响购车决策。如果张先生事先知悉真实情况,很可能不会作出相同的购买决定。因此,法院认定其购车行为构成重大误解。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张先生与二手车公司签署的机动车交易合同,公司须向张先生退还全部购车款16.4万元,并协助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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