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然而,《民法典》第496条规定了格式条款必须显著提示,否则无效。因此,许多车主在签合同时并未注意到这一条款,并且对该条款的存在感到困惑。
工程师们进行了实验证明,在实际驾驶过程中,特斯拉Model Y、小鹏P7和理想L9等汽车的脱手时间限制都在不同范围内。例如,特斯拉Model Y在脱手10秒后会闪蓝光,在15秒后会响起警报,并退出高级自动驾驶模式(AP)。而理想L9则在脱手12秒后会提示,并在20秒退出智能辅助驾驶模式(NOA)。
对于这一问题,业界专家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15秒的时间限制是否足够用于安全行驶?如果用户佩戴手套或者方向盘套,系统是否会误判?
针对这个问题,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呢?首先,在签订购车合同时应该仔细阅读条款,并使用加粗和红色字体来突出“脱手时限”这一重要信息。其次,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脱手时限”,那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的规定,可以主张该条款无效。最后,如果发生事故并受到损失,可以通过证据链证明驾驶员已经离开了方向盘。
此外,在实际驾驶过程中还存在其他一些被汽车公司免责的行为。例如,在改装方向盘时加入加热套等措施,一旦发生自动驾驶事故,汽车公司可能会拒绝赔偿。而在雨天或夜间使用辅助驾驶功能时,许多汽车手册上都写明了“恶劣天气功能受限”,因此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也无法获得赔偿。另外,在使用智能辅助驾驶系统时也要确保手握紧方向盘,并且等待系统要求。
综上所述,“科技普惠”应当真正惠及广大消费者,而不是变成商家的借口和陷阱。我们应该更加关注汽车公司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并采取相应措施来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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