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民江先生在2022年4月初,通过五年按揭方式在当地一家宝马4S店购买了一辆裸车价为58.39万元的进口宝马540i车型。他称自己购车后不久,在6月的一次轻微剐蹭事故中发现车辆存在异常情况。
当时江先生将车辆送去补漆维修,维修店老板告知该车多处有补漆痕迹。随后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结果证实这辆所谓的新车确实存在多处漆面修复痕迹。
发现问题后,江先生向销售方提出维权请求,要求退车并获得相应赔偿,但遭到拒绝。于是他以销售欺诈为由,向重庆市南岸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退还购车款、赔偿三倍车款共计175.17万元,并承担购置税、保险等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尽管涉案车辆确有漆面修补记录,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销售方在售车时明知该问题并故意隐瞒,因此不构成消费欺诈。法院一审判决双方解除购车合同,退车退款,并由销售方赔偿江先生相关税费及保险费用损失。
此后,江先生多次上诉均未获支持。于是他将维权过程拍摄成视频发布至网络平台,引发广泛关注与讨论。然而在今年4月,江先生却收到了法院传票,被诉侵犯销售方名誉权。
原告销售方称,江先生在网络视频中发表了大量带有主观判断的内容,使用诸如“把事故车当新车卖”等吸引眼球的说法,获取了大量点击和评论,对其企业形象造成负面影响。此外,销售方还提交了一份数据,称其2024年营业额较上一年度下降超一亿元,并据此主张江先生的行为导致了1%的业绩下滑,从而提出100万元的经济损失索赔。
销售方同时要求江先生立即停止传播相关内容,删除所有侵权视频内容,并在相关平台首页连续30天置顶发布道歉声明,消除影响。另外,还要求其承担公证费5000元、律师费5万元。
目前,该案尚未开庭审理,结果仍待进一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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