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2月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对汽车企业开展价格调整的行为作出明确规范。
指南指出,汽车生产企业在依法处理积压库存商品时可实施降价,但若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谋求市场独占为目的,采取以下价格行为,将面临显著法律风险:
一、整车及零部件出厂价格低于其实际生产成本;
二、以高规格、高等级产品冒充低规格、低等级产品,变相压低售价,导致实际出厂价格低于生产成本;
三、通过折扣、补贴等价格优惠方式,使实际出厂价格低于生产成本;
四、开展非对等物资交换,致使实际出厂价格低于生产成本;
五、以实物抵偿债务,造成实际出厂价格低于生产成本;
六、采用多发货、少开票或不开票等方式,使实际出厂价格低于生产成本;
七、通过增加发货数量、设置批量采购优惠等手段,变相降低售价,致使实际出厂价格低于生产成本;
八、在招投标过程中,刻意压低报价,导致实际出厂价格低于生产成本;
九、其他任何导致实际出厂价格低于生产成本的价格操作方式。
业内普遍认为,该指南的出台有助于引导行业回归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汽车行业整体利润率仅为4.3%,明显低于工业领域6.5%的平均水平;超过六成燃油车经销商处于亏损状态;上游供应商平均账期延长至300天;部分企业为压缩成本,在制造环节降低标准,已对车辆安全性构成潜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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