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交警支队近日颁发了首批无人驾驶装备识别标牌,标志着无人驾驶技术正在逐渐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这些标牌的设计采用了淡蓝色和白色相结合,车牌开头是地区简称,后面是字母和数字的组合,并且在顶部清晰地标注着“无人装备”。
尽管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完善的全国性无人驾驶法律法规,但各地的规定仍基本遵循了“有司机找司机,无司机找运营方”的原则。例如,在深圳发生的无人驾驶汽车事故中,如果车内有驾驶人员,则责任由其承担;若车内无驾驶人员,则由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负责。在上海,事故责任通常由所属企业先行赔偿,并可以向相关责任方追偿。
建议在路上遇到无人驾驶汽车时,车主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避免跟车过近或过度关注无人车,以免分散注意力导致事故发生。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无人驾驶汽车通常会保持3-5米的安全距离,并在有其他车辆或行人出现时减速或急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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