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五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委托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启动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目前修订草案已完成,进入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修订内容明确要求,转向信号灯的开启与关闭、车窗升降控制、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激活等关键功能,必须配备物理形式的操作部件,不得仅依赖触摸屏或语音指令实现。具体涵盖以下几类操作装置:
灯光控制类:包括转向灯、危险报警灯(即双闪灯)以及喇叭;
挡位切换类:驻车挡、倒车挡、空挡、前进挡等传统机械式换挡机构,禁止采用完全依赖屏幕显示的虚拟换挡方式;
驾驶辅助类: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俗称智驾系统)的专用激活开关;
安全与应急类:雨刮器、除霜除雾装置、车窗升降开关、自动紧急呼叫系统(AECS)触发按钮,以及电动汽车高压系统断电开关。
同时,标准对实体操纵件提出明确技术规范:操作区域的有效面积不小于十毫米乘十毫米;安装位置须固定且便于盲操,具备清晰的触觉反馈或听觉提示;在车载信息娱乐系统死机或整车断电等异常状态下,上述基础功能仍须保持可用。
本次修订新增了实体操纵件的覆盖范围与性能指标,核心目标是强化行车安全——确保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能够快速、准确、可靠地触达并操作关键功能,降低对视觉注意力的依赖,减少因操作屏幕引发的分心风险,切实提升人机交互的安全性与稳定性。
该标准正处于征求意见期,计划自二零二六年七月一日起,对新出厂车辆实施强制执行。此前已销售并交付使用的车辆不受影响,可按原设计状态继续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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