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浙江嘉兴秀洲区通报一起酒后使用智能驾驶系统的案件,引发关注。一名男子试图借助车辆的智能驾驶功能逃避检查,最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通报,涉事驾驶员宋某在一次聚餐中饮酒后,启动了车辆的智能驾驶系统。当行驶途中遇到交警设卡查酒驾时,他没有按规定停车接受检查,反而选择倒车试图逃避执法检查。
交警随后对宋某进行现场检测,并对其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06mg/100ml,已涉嫌危险驾驶罪。宋某交代,当晚与朋友聚餐时喝了白酒和啤酒,认为自己住得不远,加之车辆具备智能驾驶功能,便心存侥幸地启动车辆上路。他声称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一直将手放在方向盘上,在发现交警后才主动接管车辆并试图倒车。
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秀洲区法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宋某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办案检察官指出,智能驾驶系统属于辅助驾驶技术,尚不属于完全自动驾驶或无人驾驶。在此类情形下,驾驶员仍需保持注意力,确保行车安全,系统无法替代人的判断和操作。即使启用了智能驾驶功能,驾驶员也必须随时准备接管车辆,特别是在遇到突发状况时,应当及时采取刹车、减速或转向等措施。
此案中,宋某不仅酒后驾车,还试图通过操控车辆逃避检查,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案件再次提醒公众,智能驾驶不是逃避法律责任的工具,更不能成为酒后开车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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